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221003A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监护仪、手术基础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6,636.00元;包A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8,000.00元;包B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9,600.00元;包C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8,136.00元;包D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3,000.00元;包E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7,900.00元。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526,636.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交货完工期 |
包A |
心电监护仪A |
6台 |
108,000.0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
包B |
心电监护仪B |
6台 |
129,600.0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
包C |
手术基础器械(骨科类) |
1批 |
178,136.00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期前2年内中标人对所供设备实行包换。 |
包D |
婴儿温箱 |
1台 |
63,000.0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 |
包E |
吞咽生物反馈刺激仪 |
1台 |
47,900.00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包A、包B、包D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特定资质: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C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特定资质: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包E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特定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方式:现下购买或线上购买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要求: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线下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线上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邮箱gddzzb168@126.com。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 0769-83508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联系方式:黎小姐 0769-23021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 话:0769-2302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