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综合能力培训教学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710-0006005502-0002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综合能力培训教学器材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29,380.00
- 四、采购数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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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包
临床综合能力培训教学器材一批
1.0
详见采购文件
1,129,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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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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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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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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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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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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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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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11月03日 至 2017年11月09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石龙镇黄洲祥龙路1号
联系人: 黄主任 联系电话: 0769-81368837
传真: 0769-81368837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联系人: 卢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021089
传真: 0769-23021019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02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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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