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于2019年07月26日就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441900-201906-06008001-0001W)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906-06008001-0001W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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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供应商
1:A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迪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汤永华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623号926房
2:B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伍祖锦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景华南路41号101-2
3:C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梓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于洪波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塘朗同富裕工业城6号厂房601
4:D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唐民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魏华珍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7路66号(自编5栋)
5:E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麦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袁发勋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一村钟屏岔道边钟一商业街自编18号之一
6:F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华馨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廖华勇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万兴围办公楼1-3层(部位A107-A109)
7:G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威瑞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支向阳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66号之三富盈国际大厦503-5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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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明细
包编号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中标单价合计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A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包A 详见招标文件 785,402.00 广州迪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B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包B 详见招标文件 357,964.00 广州市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C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包C 详见招标文件 77,000.00 深圳市梓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包D 详见招标文件 197,988.00 广州市唐民贸易有限公司 E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包E 详见招标文件 56,000.00 广州麦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F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包F 详见招标文件 2,826,088.00 广州市华馨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G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202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包G 详见招标文件 57,595.00 广州市威瑞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七、评审日期:2019-07-26 评审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15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仿 成员:杨雪英、 潘光添、 陈润芳 、李艳芬
-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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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广州迪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A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B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梓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C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唐民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D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麦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E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华馨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F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威瑞康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G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一、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62536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传真:0769-23021019 邮编:523000 (三) 采购人: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车站路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625362 传真:0769-22625362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